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Copyright © 2011-2020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3244568 次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62010302000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