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实验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固定资产及部分低值耐耗品、工具等的保管工作,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做好实验设备、仪器的申购计划等。
二、熟悉所保管物品的型号、规格、性能和用途,了解保管物品的技术要求和存放条件。
三、按照仪器设备及物资的不同性能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冻、防腐、防鼠、清洁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四、认真执行学校设备物资的管理制度,负责办理本实验室设备仪器、材料、和低值耐耗品的领用、建帐、建卡、发放、调拨、借出、回收等手续,做到帐、卡、物相符;负责追查物资损失和丢失的原因,执行赔偿制度。
五、负责整理实验室设备仪器的技术档案。对所有保管物品做到技术资料完整,附件齐全,性能良好。对使用后还回的仪器做好检查,保养和整理工作。
六、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汇报所管物资的损耗、库存和过期情况,若存在仪器设备过期和损坏情况,要及时提出增添和维修计划,提交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由实验中心主任核实后,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购置或处理。
七、严格履行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一般仪器设备借用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中心主任审批,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限期归还;中心主任有权拒绝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具备使用条件者借用有关的设备仪器。
八、妥善保管仪器设备及附件,整齐存放并做到经常检查和校正,定期保养、维修和维护,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九、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的检验、使用、维护、维修等情况。
十、完成实验中心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