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实验室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物理实验室开放是指经学校批准设置的物理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在课余时间,面向学生开放并接纳学生开展教学计划以外的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科技创新等实验教学活动。实验室开放以开出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性、研究性、设计性、综合性的实验性项目、设计性项目、创造性项目、实践性项目(以下简称“实验项目”)为基本目标,通过吸引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到实验室参加实验、制作、发明、创造活动,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推动学生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
物理实验室开放以加强对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为目标,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和技术优势,为学生自主性学习、研究性学习创造必要的实践学习条件,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和训练学生独立操作能力,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机制。物理实验室开放要以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的实验教学指导原则,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动手实践能力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物理实验室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行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使之成为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主要基地,为加强实验室开放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物理实验室开放的组织管理
物理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和管理,基础部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实验室开放的具体管理工作。
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实验教师和实验人员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不断开发和设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并对指导学生开放实验工作给予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实验室开放对实验教师和实验人员补贴的工作量酬金由学校统一支付。
三、物理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实验中心组织指导教师开发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综合性和设计性特征的命题实验,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由教学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开放实验项目进行评审,在每学期的期末前报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或认定。认定后向学生公布各实验室的开放实验项目。
学生结合自己的学习兴趣、目标和发展方向进行项目申请,填写《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实验室进行登记和备案。
学生自行拟定创新实践型开放实验项目,应于每学期期末前或拟做实验4周前向相关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表》,经实验中心审核、认定,报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的,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另行约定时间补做;对无故缺席实验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资格。
四、开放办法
1.学生报名 中心根据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开放的项目、时间和地点,并在前一学期的最后两周在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公告栏公布,学生联系指导教师报名,每组最多20人。在进行实验前,应按照相关规定预先向中心进行预约登记,并填写《物理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选课时间一旦确定将不能更改。
2. 预习准备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准备不充分的,可暂停其本次实验。中心配备实验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操作进行辅导。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科学态度的培养,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开放情况的记录。
3. 开放内容 在开放时间内,学生可以到实验室进行实验预习,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做实验室设定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也可以自带题目,自行设计实验内容,可以进行小制作、小发明以及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等,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但必须征得教师论证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此期间,实验室指导教师应全程指导实验。自选实验课题的学生在实验中必须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并撰写实验报告。开放实验内容的设计要充分体现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原则上只给题目,不给解决问题的方案。
4. 开放形式 实验室开放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具体开放实验项目类型有综合设计型、参与课题型、发明创造型、创新实践型等。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以结合专业性质和专业实验(实训或实践)教学内容,开发和设计适合本专业要求的相应类型的开放性实验(实训或实践)项目。
5. 实验要求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并认真撰写实验报告,对实验项目的创新点、实验数据、实验操作过程、实验结果、收获与体会等认真进行总结,实验报告应由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审阅签字,并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的依据。
6. 成绩评定 在每学期结束前,各实验室应及时将学生的实验记录、报告、成果、论文以及开放实验的进展情况等资料汇总和存档,填写《实验室开放教学实验完成情况汇总表》,及时报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总结报告或实验报告)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的评定依据。学期总评成绩 = 预习成绩(30%)+ 操作成绩(30%)+ 实验报告成绩(40%)。
五、上课规定
1.凡已经选课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实验室上课,不准私自调课,实验指导教师依据分组名册进行考勤签字,凡无故缺课者本次实验成绩以零分计,不予安排补做,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的资格。因特殊原因不能在预定时间内参加实验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前办理正规的请假手续,并及时与实验室联系,提出书面申请,经中心同意后,可另行安排时间补做。凡本组名单以外的学生不准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2.学生必须在每次实验前做好实验预习,并于课前提交预习报告,凡无预习报告或预习报告不合格者,教师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本次实验成绩以零分计。
3.遵守上课纪律,按时上课,迟到15分钟以内,扣操作分10—20分,迟到超过15分钟,本次实验成绩以零分记;
4.教师当堂给出操作成绩,实验失败或者没有按时完成实验的同学,成绩为不合格;
5.学生做实验时需随身携带学生证,实验室随机抽查。严禁他人代做实验,一旦发现双方均按作弊处理;
6.严禁互相抄袭报告,一旦发现,双方的本次实验成绩无效;
7.实验指导教师要严把制度关,若由于教师要求不严或失察而出现以上情况未及时处理者,除追究教师失职责任外,学生本次实验按无效实验对待,成绩以零分计。
六、激励办法
1.鼓励实验教师参与实验室开放工作,以及实验课程体系、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将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不断提高实验室开放的效果。根据教师所指导开放实验工作量的多少,按理论教师酬金计算办法给予一定的补助。
2.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中心开放活动,开放实验作为选修课开设,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取得的学分可以作为创新与技能学分,也可以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表现突出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可作为评审奖学金的条件之一。
3.实验室开放情况将纳入学校综合考评的教学工作中。
4.学校应支持、鼓励和高度重视实验室开放工作,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实验室开放所需实验材料的费用支出。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条件、经费和政策等方面确保实验室开放的需要,促进教学实验室开放的健康发展。
学校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面向学生开放。
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是中心开放的有力保障。主要管理制度有《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中心主任工作职责》、《实验教师工作职责》、《中心管理措施和办法》、《实验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学生实验守则》、《中心安全规则》、《中心卫生制度》等。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1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