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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档案记录制度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物质条件。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归类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保证最佳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1.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仪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型号、出厂日期、购买日期、仪器价格、操作手册、主要测量原理、管理人员、使用环境和条件、精密度等),保养维修登记表,使用登记表,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2.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由个人负责挂账和管理,所负责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其责任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检修、申请更新等。实验室中心主任负责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对每台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分别建立档案,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并定期维护记录。

3.仪器设备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外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借用人应负责保证借出仪器的性能完好,并按时归还。

4.实验中心定期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障设备的正常合理使用。对长期闲置不用、使用不合理或利用率低下的设备有权重新调配使用。发生教学人员和教学科研任务变动时,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有权进行重新统一调配,以保障教学任务的实施。

5.贵重精密仪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停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查看并应建立管理档案。未经设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准擅自使用、移动、拆卸、改装或出借实验室的贵重精密设备。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设备使用或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必须及时办理设备移交手续。

6.设备管理人员应加强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检测和保养工作,要精心维护、严格检查并及时清除事故隐患。设备维护保养要按仪器设备相关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拆卸和维修相关设备。

7.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故障,使用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设备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确定维修方案及实施意见。维修结束,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对设备维修结果的验收,并认真填写维修记录档案。

8.设备器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实验室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使用,又不影响测试工作精度的仪器设备不作报废更新。对无法修复,失去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要报请上级部门组织鉴定方能作报废和淘汰更新处理。

9.本管理制度由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和执行。

物理实验教学

二O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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