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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期末考试试卷检查说明

1、流水阅卷结束后,主考教师应对每份试卷合计总分,自查试卷。

自查项目包括:(1)每题的批改痕迹;(注意解答空白处是否画线)(2)每小题的计分(注意零分是否填写);(3)每大题的合分(试卷首页大题得分栏合分是否正确);(4)卷面的总分合分;(5)批改错误涂改处阅卷教师的签名;(6)试卷册的装订顺序(样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学生成绩表、考场记录)

2、自查出的错误,应有主考考教师联系阅卷教师进行改正。

3、试卷自查改正完成后,以教研室为单位,主考教师请其他教师对该册试卷进行复查(复查项目同自查项目)复查完成后,应由自查教师和复查教师在《试卷自查记录表上》签字后,方可录入成绩。

上一条:基础学科部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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