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学科部

  实验室建设
您当前所在位置: 部门首页> 实验室建设> 管理细则> 正文

物理创新与探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创新与探索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的相关安全规定,结合本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1.实验室的门锁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如需外借他人,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方可外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2.非本校人员需要进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须实验中心报部门批准,所在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签署“创新与探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具体形式由实验中心主任确定并组织实施。

3.本校学生进入实验室上实验课前,实验教师必须对其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展实验。

二、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保养

1.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人,做好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工作,并制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清单。

2.实验室负责人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等保养工作。

3.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对发生故障及出现老化现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维修或报废,并做好维修记录。一般仪器设备的维修、拆卸需经实验室中心主任同意,由具备专业维修知识的人员进行;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应由生产厂家及专业维修公司进行。

4.对精密、贵重仪器的图纸、说明书等各种随机资料,要按规定存放,妥善保管,不得携出或外借。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三、水电火暖的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2.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禁止在一个插座或移动插线板上插用多个用电负荷,尤其是插接大功率的电热装置。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计算机、电热器、饮水机等设备不得在无人值守情况运行。

4.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上下水管道是否有堵塞,冬天暖气是否有漏水现象。

5.应将消防器材置于位置明显、取用方便之处,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自觉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得在实验室堆放与实验需要无关的杂物、可燃物、易爆物。

四、实验室日常管理

1.建立卫生值日制度,及时清理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保持实验室环境清洁卫生。实验设备器材要摆放整齐,排列有序。

2.实验室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实验室外走道畅通,严禁走廊堆放物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

4.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烹饪、进食,不得留宿和开展娱乐活动等非实验性活动。

5.对于高速运转设备应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人身安全。

6.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Copyright © 2011-2020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访问量:3244568 次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620103020008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