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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学科部党总支规章制度汇编

第二编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核心,明确基础学科部党组织领导班子、委员、党支部等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杜绝责任模糊与推诿现象。通过建立“部署-协调-监督-考核”全流程工作机制,规范党建工作流程,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落地,赓续党的精神谱系,为基础学科部全面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实现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一)工作原则

党总支党建工作实行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原则。党总支书记作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统筹全局;总支委员依分工履职,形成权责清晰、协同联动的基础学科部党建工作格局。

(二)工作责任

1.贯彻执行决策:坚决宣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省委和校党委决议,充分发挥基础学科部党总支战斗堡垒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谋划党建工作:定期剖析党建工作状况,科学制定基础学科部党总支工作计划与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并推进落实,确保基础学科部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3.组织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师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同时鼓励学习科学文化与业务知识,形成党建引领,业务融合的良性发展,提升全体党员教师综合素质。

4.强化党员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按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5.开展思政工作:围绕部门中心任务,主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收集群众教师对党员及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凝聚群众力量。

6.做好党员发展:积极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教育考察,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壮大党员教师队伍。

7.推进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倡导优良的师德师风,抵制不良倾向与腐败现象,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将党纪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实效化。

8.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联系党外教师的统战工作及群众工作,参与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馈群众诉求,增强党组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委员职责

1.党总支书记:全面主持基础学科部党总支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牵头开展党员教师思想政治教育与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党总支自身建设,规范党员教师发展、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党员教师严守纪律规矩、践行群众路线,为部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2.组织委员:掌握总支组织状况,提出支部调整意见;了解党员思想动态,配合开展教育工作;负责发展党员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并公示;做好党组织活动统计。

3.宣传委员:了解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学习理论和政策,开展党课教育;策划宣传活动,丰富文化生活;做好宣传阵地建设。

4. 纪检委员:在校纪委和党总支领导下,负责监督检查党员教师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协助党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受理对党员教师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党员教师申诉,对违纪党员教师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督促党员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推进党内监督常态化,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和党组织纯洁性。

5. 统战委员: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统战理论学习与宣传教育;密切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少数民族教师及党外知识分子,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诉求,主动做好沟通协调与服务工作;协助党总支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外优秀人才,支持党外人士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积极引导统战对象发挥专业优势,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促进基础学科部的和谐稳定与事业发展,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

6.青年委员:青年委员的具体职责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结合党内法规和高校实践综合说明:(1)政策宣传与教育,组织青年师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主题教育(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座谈研讨等活动;(2)意识形态引导,关注青年师生思想动态,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倾向性问题。协助党组织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协助做好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推荐工作。组织青年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联系青年教师,传达党组织关怀,反馈青年教师意见建议,参与青年教师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等工作的协调。组织青年教师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服务等公益项目,强化社会责任教育;(3)与统战委员、宣传委员等协作,做好青年统战工作(如联系党外青年知识分子)。参与党组织会议,汇报青年教师工作进展并提出决策建议,定期参加党务工作培训,提升青年教师业务能力。

7.组织员:职责见《兰州工业学院组织员管理办法》。

(四)责任考核

1. 督促检查:党总支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情况接受校党委检查考核,针对检查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落实。

2.结合评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及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当党总支党建工作被校党委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时,总支书记需及时组织总支委会研究改进方案并按期整改;若单项工作受批评,分管委员应在总支委会作自我批评,并协助总支书记推进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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