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以思想铸魂为核心,通过系统的理论武装与党性锤炼,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党员发展制度以质量建设为根本,严格规范培养、考察、审批全流程,优化队伍结构,从源头上保障党员教师队伍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以纪律约束为准则,强化党员教师组织意识,规范党内资金管理,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实物质支撑。三者协同发力、有机统一,共同构建起科学规范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为基础学科部党总支持续注入生机活力,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 每年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党员教师学习计划,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培训、线上学习等多样化方式,组织党员教师系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规党纪以及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党员教师积极听课磨课,不断提高党员教师政治理论水平和教学工作能力。
2. 建立完善党员学习档案,详细记录党员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效。对学习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党员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二)党员发展制度
严格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发展流程。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进行全方位培养考察,为其确定专人作为培养联系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教育培训,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确保党员教师发展质量。
1.积极分子培养:党支部通过多种方式发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定期沟通,提升其思想与业务水平。
2.发展对象确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经总支委员会讨论并报校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3.政治审查: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不合格者不得发展入党。
4.预备党员接收:发展对象预审合格后填写志愿书,支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半数以上赞成方可接收为预备党员。
5.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宣誓,党组织进行一年教育考察,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经党员大会讨论、校党委批准后转正。
(三)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 党员每月按照规定标准自觉缴纳党费,党总支每季度向校党委上缴党费,确保党费收缴及时、足额。
2. 建立详细规范的党费收缴台账,定期公示党费收缴情况,主动接受全体党员教师监督。党费使用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支出,严禁挪作他用,确保党费使用规范、透明。